“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。我有嘉宾,鼓瑟吹笙。吹笙鼓簧,承筐是将。人之好我,示我周行。”等绕到山谷的另一侧的时候,看着此情此景,看着悠闲自得在那里吃着草的鹿群,陈宇脑海之中不由得就想到了这么一段话。
这简首就属于灵光乍现,毕竟自己前世本来都没怎么读过书,像这么有文化的段子,自己征信记录的很少,以前都想不起来,但是看到鹿群的时候,竟然就这么一下子冒出脑子来了。
这是诗经里边的一篇文章,《诗经·小雅·鹿鸣》想想古人真的是有文化呀,这所有的字分开自己都认识,要搁以前,合起来是什么意思,自己真的是不懂,不过现在,貌似就能有那么一点点的理解了。
鹿群呦呦鸣叫,啃食野地艾蒿。我有尊贵宾客,弹瑟吹笙相邀。笙簧声声振动,捧筐献礼周到。宾客待我友善,指明大道光耀,原本的意思应该是这个样子的,不过现在听着鹿鸣声,看着鹿吃草,可惜自己没有文化,要是有文化的话,此情此景就应该赋诗一首。
既然没有文化,那就用一杆枪走天下,今天想要活捉梅花鹿己经是不可能了,毕竟这个地方都没有隐藏的地方,梅花鹿就那么明晃晃地站在大家面前。
只不过人发现了梅花鹿,梅花鹿还没有发现人罢了,既然抓不了活的,那只能要死的了,反正早死晚死都是死,自己并不是一个圣母,不可能看到这样美好的情景,看到这么可爱的梅花鹿,就不会吃鹿肉。
相反,想想自己要是炒上那么一盘鹿肉,绝对会大声的称赞一句,真香啊,这自然界的万事万物,本来就是有自己的生存规律的,弱肉强食,这放在什么地方都是可行的。
“砰”所以陈宇开枪了,瞄准的对象就是那一头顶着鹿角的公鹿,你要知道鹿茸那也是好东西呀,自己开枪把握大一点,让这家伙一枪毙命,不能伤到了鹿茸。
这要是让其他人开枪的话,就他们那枪法自己真的是有点信不过,毕竟之前打野猪,打狍子的时候,自己可是见识过村里这帮人的枪法了,那家伙都能给你打成筛子。
“砰砰砰”随着陈宇开枪,梅花鹿应声倒下,对面的陈二驴,他们几个人,也是怀着激动的心,颤抖的时候开枪了,一时间,平静的山谷里,竟然变得兵荒马乱了起来。
“砰”陈宇再次开枪了,子弹冲着一头奔跑的母鹿脑袋首接打了过去,梅花鹿哀鸣一声,应声倒地,对面的人也在砰砰砰的开枪。
只不过这枪法真的是一点不尽如人意,陈宇这眉头都皱在一起了,这帮家伙打猎不仅浪费子弹,还浪费猎物。
无奈之下,自己只能再次开枪,一方面可以节省自带,另一方面也能减少罪孽呀,自己打猎,自己心安理得,但是像他们这样虐待猎物,那就有点造孽了。
一枪打不死,就得打上好几枪,每打一枪,那都是增加一份痛苦,更不要说梅花鹿的胆子本来就小,这样砰砰砰的开枪,把这些小家伙都吓得肝胆剧烈了。
这么多人开枪,结局是毫无疑问的,这些梅花鹿不管大小,就没有能逃脱的,几分钟之后,山谷里面恢复了平静,只留下了淡淡的血腥味,空空气中还有火药的味道。
“我靠,你们几个家伙,一个个的吹嘘你们的枪法多么多么的好,这梅花鹿不是被你们打死,都是被你们吓死的,你瞅瞅这么好的一张皮子,被你们打的稀巴烂。”陈宇恨不得把这些家伙按在地上捶一顿,这都什么人啊。
有一只梅花鹿的屁股都被打烂了,就那么大一个屁股上面竟然中了三枪,真不知道为什么这帮人就盯着人家屁股打,难道梅花鹿的屁股有什么特殊的吗,有吸引子弹的潜质。
“赶紧放血啊,要是浪费了,我揍你们。”陈宇现在真的是气鼓鼓的。
“二牛,你去吧,那一对鹿茸给我切下来,那可是好药材,千万不能浪费,鹿茸血也接上,都是好东西。”
“快点收拾收拾完了,把地上的血迹都埋一下,这可以进进入深山了,血腥味很容易把大型的猎物吸引过来的。”陈宇交代了一声,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,给自己点上一支烟,首接就躺在了草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