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,甚至远超谭峥泓。
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,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!
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。
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,对她有很大好处。
她若是交游广阔,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,也不能随便动她。
写完小说,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,第二天,又早早起来。
她下楼的时候,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,今天的早饭,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,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。
当然,煮鸡蛋必不可少。
桑景雄有些挑食,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,他想吃鸡蛋,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,他的那颗煮鸡蛋,他塞给了桑景英。
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,打算留着中午吃。
桑景云是不挑食的,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,一口馅饼一口粥,吃得很满意。
在现代时,她懒得做饭,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。
那些东西,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。
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。
相比之下,桑学文现做的馅饼,就要好吃多了!
阿兰买回来的,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,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。
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。
吃完,桑景云对谭峥泓道:“我们走吧。”
“好!”谭峥泓笑着开口,推出自己的自行车,打算像以前一样,载着桑景云走。
当然,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。
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,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。
之前,她是不会这么做的,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,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。
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,浑身一颤。
这动作,真的太亲密了!
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!他的腰!
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,但怕他说了之后,桑景云会放开,就憋住了没有说,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。
至于桑景云,她想的是,谭峥泓没有腹肌。
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,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,只是谭峥泓的身材,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。
他跟保镖练过格斗,力气也很大,但没有坚硬的肌肉。
不过仔细想想,这才是普通人。
自行车一路往前,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,谭峥泓停下了:“桑小姐,我们买点煎饺,给《新小说报》编辑部的人带去吧。”
“好。”桑景云笑着开口。
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。
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,带了一些吃食过去,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,可以用来装煎饺。
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,要等下一锅才够数,得等一等,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,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。
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,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:“桑小姐,这煎饺看着就好吃,你快尝尝,你吃不完的,我来吃。”
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,但再吃十个煎饺,也是没有问题的。
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:“我吃三个就行,你趁热吃。”
他们吃煎饺的时候,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《穿成包身工》这本书。
“云景的新书你们知道吗?”